公告單位 人事室-人事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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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類別 不分類別
公告時間 2024/1/29 上午 10:19:07
公告標題 配合教育部實施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,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案
公告內容

茲依教育部112年12月26日臺教高(四)字第1122203929號函送同年月15日召開之「研商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相關疑義會議」會議紀錄,提醒申請人以下重點:

  1. 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已實施拉近方案,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,每學期已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1.75萬元,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。
  2. 經查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,如申請人擇領子女教育補助,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.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。

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同仁申請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教育補助之彈性做法如下:

  1. 對有意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者,仍請各機關學校先行受理,並提醒同仁應繳回教育部補助款。
  2. 俟總處於113年4月10日將各機關學校報送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傳送至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」進行查核,並於同年4月24日系統通知查核結果,對於有查核異常者,屆時再請各機關學校依總處113年1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412號書函送時程表之說明辦理相關事宜。